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,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《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》《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》要求,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促进教育链、人才链与产业链、创新链的有机衔接,我司决定2018年继续推动开展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。为做好活动统筹工作,现请各行指委及有关单位报送对话活动计划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要求
1.主题鲜明
坚持服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“七大战略”,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等“十八个强国”,围绕现代农业、先进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,发挥行业优势,彰显行业特色,引导本行业领域有关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全过程,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,促进校企协同育人。
2.内容丰富
反映行业发展*新趋势,解读行业*新政策,分析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,研讨行业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、新任务,交流校企在人才培养、技术创新、就业创业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、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的经验、做法,为本行业相关职业院校(专业)建设、人才培养提供咨询、服务。
3.形式多样
坚持务求实效,根据工作需要,可以灵活采取论坛、研讨、座谈、洽谈、展示、现场体验、参观等活动形式。鼓励行业(部门)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,研究出台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。
4.开放多元
总结以往对话活动的成功经验,不断健全活动机制,创新活动形式,广泛联系地方政府部门、相关行业企业、学校、研究机构、社会组织等参与。注重加强宣传引导,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营造良好环境。
5.节俭务实
厉行节约,反对铺张浪费,注重活动内容,规范活动管理,严格控制活动数量、预算,提高活动质量。秉承服务理念,践行公益行动,活动开展不以盈利为目的。
二、报送程序
1.各行指委及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,报送2018年拟开展的全国性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计划。行指委二级机构举办的一般性活动、具体专业领域的教学研讨会等不在报送范围。
2.报送单位须认真填写《2018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计划表》,并提交详细活动方案。
3.请将报送材料(一式两份)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3月15日前送至行指委办公室统一汇总。
4.我司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活动计划进行汇总审核,并择优纳入年度总体计划,印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行指委。
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 国家开放大学923室(行指委办公室)。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angban@crtvu.edu.cn
联 系 人:苗林波
联系电话:010-57519531,18601212046
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
2018年3月6日